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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第一日(第2页)

五公里过后,就是队列训练了,相比于五公里,新兵们在队列训练上的表现就要好多了。

这是他们唯一能和老兵表现的不相上下的科目,不过这个不相上下其实也是含有一些水分的。

刚开始他们的表现的确不错,但是时间一长,他们的缺点也还是显露了出来。

队列训练看似简单,但那只是表象,若真是较起真来,那也是可以很折磨人的。

经过一个上午的训练,新兵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昨天那种进入钢七连的兴奋之色,此时的他们,有的,只是精疲力尽,只是饿,只是累。

在所有人的期待之中,中午开饭时间终于是到了,七连的所有人在高诚的带领之下,高唱着军歌,一路向食堂走去。

在几个连长的明争暗比之下,各个连都是拉唱了几首歌,其实那不叫唱,与其说是唱,那还不如说是吼,反正就是怎么有气势怎么来。

最后赢了的七连,在连长高诚的志得意满之下,在其他连队羡慕的目光之下,走进了食堂。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后,陈煜并没有去休息,要想变强,就必须要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

早晨武装五公里之时,刘河就已经将自己的狙击步枪交给了陈煜,并且将狙击步枪的用法都教给了陈煜。

虽然陈煜并不需要刘河教,凭借他枪械精通的技能,他自己也能很快就将其上手,但是有了刘河的教导,至少也是给了他一个借口,毕竟他以前从未接触过狙击步枪。

向高诚申请了一下,得到了高诚的同意后,陈煜就直接去武器库将自己的狙击枪给拿了出来。

他虽然有枪械精通这个技能,但是那只是纯粹的知识,具体的使用还是得靠他自己去熟悉,至少他是需要自己去校对一遍的。

枪就是士兵的生命,是士兵最好的战友。

在战场上,士兵若是不了解自己手中的枪,那他离死也就不远了。

八五式狙击步枪,是仿制的前苏联的svd狙击步枪,有效射程一千米,曾经在我军战士手中有过一千三百米的狙杀记录。

陈煜看着手中这支八五狙,心中也是有点激动。男人最喜欢的三样东西:豪车,美女,枪。

他虽然在新兵连里已经摸过枪了,但是那毕竟是八一杠,和手中这杆八五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狙击枪,是号称一枪爆头的武器,有了狙击枪,那于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这句话就不再仅仅只是一句话,而是真的有了这个可能。

当兵,就要用枪,当好兵,就要用狙击步枪。

虽然好兵不一定就非得用狙击枪,但是用狙击步枪的兵,却肯定是好兵。

此时的陈煜,也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好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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