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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2页)

他们刚做室友的第一年,霍淼就在一天夜聊的时候畅谈了自己对肤白貌美大长腿学姐们的渴慕之情,并且询问路敛光喜欢什么样的。

“我不喜欢幼稚的,聊不到一起去,最好是比我年纪大一些。”路敛光思索着说,“他要思想独立,经济独立,眼界开阔。他既然比我年长,那么同一时期中,他的能力最好比我强,说实话,朋友怎么样都无所谓,但我不能忍受和弱者做伴侣,我希望至少在某一方面,他能给予我一直向上追逐的动力。他必须要长得好看,至少要我旗鼓相当,但比外表更重要的是他的思想,他要成熟稳重,最好和我性格互补而不是相似。我们不一定要从事同一个职业,但一定要在同一个阶层,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包容理解……”

霍淼听得目瞪口呆。

当然,在相处了很久,他们不仅是室友,也变成交心的好朋友之后,霍淼又得知,这一切还要再加一个无比苛刻的大前提:那个人还得是个男的,并且也喜欢男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霍淼才隐约看见了真正的路敛光。阳光开朗,平易近人只不过是他的表象,实际上他骨子是一个比谁都要挑剔,比谁都要高傲的人。

这世上哪有不高傲的天才,哪有什么平易近人的天之骄子?路敛光看似朋友满天下,但是真正能够让他动心的人,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甚至他自己都说过,宁缺毋滥,找不到就自己过一辈子也不错。

霍淼曾经调侃道:“按照你这个择偶标准,我想了又想,只有前两年网上一直说的那个‘东泠最年轻总裁’能达标了。”

他说的这个人就是红叶集团现今的总裁叶自明,《与燕书》电视剧的联合出品方红叶影视,就隶属于红叶集团旗下。并且现在红叶影视即将开设文学城,给自己囤积作品,做版权孵化基地,红叶文学城已经开始小规模收稿签约,离开站应该不远了,这件事在作者圈子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慢着……”霍淼缓缓捋过一遍路敛光和红叶集团的交集,震惊地说,“叶自明投资了你的电视剧,还马上要开文学城……不会真的是他吧?”

路敛光没好气道:“叶自明都多大年纪了?我才多大年纪?你觉得合适吗?”

霍淼说:“叶自明你都看不上,网上那么多小姑娘争着抢着想当他媳妇,你真难伺候。所以呢,到底是天降了个什么样的奇人把你收了?”

“什么样的?他啊……”路敛光忽然顿住了,他正要描述一遍竹丛生是什么样的人,但突然惊觉,他想说的话,几乎和大一那年说出的那一番话没有什么区别。

他从少年时就追逐崇拜着的,高高在上的幻影,实际上比他自己以为的,还要更加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人生。

当他刚刚成年,和朋友畅谈择偶问题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并非在描述所谓宽泛的“标准”,而是在描述一个存在于他潜意识里面的,某个具体的幻影。

到了今天,因缘际会,原本远在天边无法企及的幻影降临了现实,那个微乎其微,近乎奇迹的概率竟然发生了:这个与路敛光神交已久的灵魂,竟然还有着与他如此契合的皮囊,不知道算是日久生情还是一见钟情,路敛光一下子沦陷了,完全无法自拔。

冥冥之间,皆有定数,如果不是他,也不会有别人。路敛光心中大动,像是忽然醍醐灌顶,又像是彻底堕入深海。

他本来都想着,算了,招惹直男没有好下场,而且人家都有喜欢的女孩了,做个朋友得了。

路敛光喃喃自语道:“不行,我要追他。”

第十五章久别重逢之时

唐簇早上起来,习惯性地先打开电脑,检查作者后台。

因为有时差,他一般都是早起更新,今天倒是不用了,但他还是放了一章的更新进后台的存稿箱,最后过了一遍稿子,修改了两处措辞,然后给这章设好晚上的定时更新。

上午眼看是没法投入工作了,中午要第一次正式见弟弟的女朋友,按照习俗,他作为长兄,理应视同长辈,要给女方准备见面礼,以示自己对她的认可。因为多了这个突发任务,唐簇房间暂时也不退了,打理好自己,把刻着“赠片羽”的口红塞进箱子的最深处,然后打车进入市区。

唯一幸运的是不需要纠结给林珑买什么了。唐簇出发时苦中作乐地想,毕竟前一天,他刚刚恶补了一番给平辈的女孩送什么礼物好,没想到这攻略居然还有重复利用第二次的时候。

实在没有送礼经验的唐簇,准备去商场再买一支一样的口红——只是这次就不必刻字了。

出租车缓缓驶入这个巨大繁华都市的中心腹地,漂泊七年,回“家”的时间临近了。有一些远游归来的人,会近乡情怯,唐簇却正好相反,他感觉到一切情绪都沉入了深深海底,再一次亲眼看着这个他出生成长的古老城市,他好像一个冷漠的异乡人,面无表情,内心也无悲喜。

他特意没有选用地铁,而是乘坐地上交通,让自己与城市面对面重逢。这些熟悉的景象最大程度地激发了他潜意识里的所有保护机制,真正的自我被埋进最深最暗的角落里,在那之外,用最冰冷的面具层层加锁。

防备至极,冷漠至极,从一开始就把心封起来,只有这样,在应对最致命的打击的时候,才能不流血,不崩溃。

唐簇走进流光溢彩的繁华商场里,辨别了彩妆区的位置,抬步往前走。即便是周一的上午,这样人气鼎盛的商场里也是不会冷清无人的,在如织的人流之中,唐簇看上去与人群格格不入。

他今天穿了一件修身立领的黑色外套,沉稳庄重,如果有识货的人,就能够认出这件外套是某个奢侈品牌去年的春季款,价格不菲。他身姿挺拔,容貌俊秀,神情却冰封一般漠然不动,似乎抽离在这个热闹喧哗的场所之外,像是高岭之上的一丛竹,不可靠近,不可攀折。

他身上衣饰的昂贵价格和眉目间的冷淡震慑了柜台上的导购员,她按照对方出示的图片迅速拿好了一支口红,甚至没敢给他例行推荐别的商品,目送这个男人的背影远去了。

遇到林珑的时间,比唐簇预料的还要早上一点。

临近午饭时间,他们相逢在高档别墅小区的入口,林珑从车上下来,挥手示意保镖不必跟着自己。过了小区入口的安检,她摘下那副遮住了半张绝美面容的巨大墨镜,和站在那里的男人四目相对不过两秒,林珑就笑道:“唐簇大哥好。”

唐簇七年未归,少年时代留下的照片也不多,她这么快就认出了人,显然是事先做足了功课的——这么看来她对待自己和唐杞的这段关系,还是很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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