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叫江载德,是个设计师,30来岁,头发不多,现已娶妻生子,最值得向他人夸耀的不是我的年薪,也不是我当年的高考成绩,而是我的小弟——江枫。
说起我的小弟江枫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他是泰丰楼主厨,名厨录第一(在这里我要对彭老先生的去世感到遗憾,但我家小弟真的是实至名归的第一),江家的荣耀,我的食堂大师……
不好意思说多了。
曾经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努力工作,好好攒钱,争取和小弟住对门,每天都能去小弟家蹭饭,过上衣食无忧的快乐生活。
谁曾想这个梦想在几年前小弟也结婚的时候提前实现了,李教授(其实我应该叫表伯祖父)送了一座四合院给小弟当结婚礼物。
虽然后来小弟表示不能接受这么贵的新婚礼物,改成从李教授手上买并打了欠条,我们一大家子还是提前搬进去和李教授做的邻居。(并且欠款到现在还没有还完,毕竟十几亿实在是太多了)
当然这些都是不值得一提的题外话,重点是,从那以后我每天早上都能喝到小弟亲手熬制的热腾腾的暖粥。
不是我说,小弟煲粥的水平真的远超他所做的其它菜。就算是被部分食客吹上天的江氏参羹,在我看来也只不过是加了海参的粥罢了。
说了这么多你们可能还不知道我要跟你们讲什么,我今天就是想告诉你们我在小弟心中的地位绝对是超凡脱俗的,和守丞,小然,隽清,隽莲她们四个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
这一切还要从我们搬进四合院后,在北平过的第一个年的大年三十早上说起。
那一年我家的小猪崽子还没有出生,我在吃年夜饭的时候不用顾虑这个小猪崽子是不是没有抢到菜要帮他夹菜,月茹也不会责备我只顾着自己吃不顾儿子。
不是我说,就小弟那手艺桌上那么多菜,他就算闭着眼睛夹也可以吃饱,我江载德的儿子怎么能在江家年夜饭饭桌上抢不到菜吃呢?真是太丢我的脸了!
题外话又说多了,言归正传。
一切,都要从三十早上说起。
作为全家最了解小弟作息的人之一,那天早上我特意定了6点的闹钟,因为我知道小弟为了忙活年夜饭肯定会在6点之前起来。
只要我能在6点背着月茹准时起床帮小弟一起准备早饭,我就一定能吃到小弟专门为我开的小灶。
别问我为什么要背着月茹干这件事情,小灶两个人吃真的不够吃。
我依稀记得,那天的北平很冷。
当我穿着睡衣从房间走出来,离开客厅走到中庭的时候,险些被寒风吹的打了个喷嚏惊醒隔壁房间的隽莲。幸亏我忍住了,不然隽莲就醒了。
当我蹑手蹑脚来到厨房的时候,小弟果不其然已经在煮粥了。
通过锅里散发出的肉香我可以闻出来,小弟煮的是他最擅长的皮蛋瘦肉粥。
小弟总是在早上煮皮蛋瘦肉粥,一大锅粥放在灶上大火滚制,只需几十分钟就能出锅。盛上一大碗,碗里的米粒颗颗饱满粘稠,皮蛋细碎,瘦肉长条,我喝的时候还喜欢在撒点葱花做点缀。
一口下去,裹着米香的皮蛋瘦肉粥滚烫的从食道滑进胃里,这种时候再配上两根油条,一碗牛肉面和两个荷包蛋,简直不要太美妙,粥都能喝三大碗。
我进去的时候粥还没有好,小弟正在抻面。
不是我说,小弟的面食做的真的一般。
就我进来了小弟显然有些惊讶:“德哥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皮蛋瘦肉粥还要二十几分钟才能出锅呢。”
我嘿嘿一笑:“睡不着,想着小弟你肯定在厨房里忙,就想着过来帮你打打下手。”
小弟看起来十分感动:“太好了,今天包饺子的馅料我还没有准备好,德哥你既然有空的话就帮我切萝卜丝吧。”
虽然我刀功不算多好,但切点用来包饺子的萝卜丝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按照小弟的吩咐兢兢业业的切起了萝卜丝,我发誓,在切萝卜丝的前10分钟里我一直都是全神贯注的,直到我发现小弟居然在我边上炸酱。
末日领主 废后嫡女 我成了徒弟们的金手指 千金归来(穿书) 宫女升职记 豪娶逃嫁千金 逆天邪凰 我的弟弟是顶流(姐弟骨科,H,病娇) 我能听见直男室友的心声 漫漫娇淫(H) 白莲花失忆后 春夜困渡 一世两清欢 爱是苍山覆雪 【快穿】出欲泥而不染(NPH) 郎婿欺我 去你的世界观(女尊NP) 归家(骨科) [重生]名模 高维猎杀者
妙手医圣简介emspemsp妙手医圣是少年七米的经典都市言情类作品,妙手医圣主要讲述了母亲被陷害,叶凌天成了豪门孽种,被家族嫌弃,更有许多人想让他少年七米最新鼎力大作,年度必看都市言情。禁忌书屋提供妙手医圣最新章节全...
论反派的一万种死法简介emspemsp关于论反派的一万种死法他不是天才,而是个全才!他不是显赫贵族,却必定成为王者霸主!唐仁,一个普通贫苦少年,偶得奇遇,让命运轨迹翻天覆地,从此,他焕然一新,文武双全,文能安天下,武能战群雄!...
亿万老公晚上见简介emspemsp离婚前夕,她把BOSS,吃了,啃了,骂了!离婚当日,BOSS大人把她晾在民政局门口等了一天!你是在报复那天我把你那个了,所以不肯离婚么?她质问。没错,且技术差,待培养。高冷BOSS鄙夷的口吻道。那培养...
没错,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作为BUG般的存在,什么原子吐息啦,AIM立场啦,统统都是小意思。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是不是很马叉虫?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乱入!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乱入!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还是乱入!羽戊良成了哥斯拉,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为什么这么嚣张?因为我是哥斯拉啊!如果您喜欢我是哥斯拉之无限乱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便成了万千难民中的一员。兵荒马乱中,一家五口除了人还在,要啥没啥。没吃的,烤条蛇?没穿的,兔皮狐皮加狼皮?躲进深山,从住山洞,到建成庄园。从自制家俱,到良田百亩,果林满山。顺带把病娇的姐妹们练成了打猎高手。猎啥?美男!碰到一个找渣的我乃王爷!你要是王爷,我就是王爷他爹!只是后来成了王爷媳妇儿,名曰王妃!如果您喜欢农女悍妃发家从种田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宋萧萧那张明艳夺目的脸坏事的很,就连戴着面纱都不管用,躲了十几年,还是被新登基的五州君主给盯上。要知道她可是定亲了的。萧煜衡没用,照夺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