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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清洗好一切在绍兴留下的印记,迎接同学们的眼泪拥抱,向老师解释这惊魂十日并重新坐进教室那一天,于曼颐在于家的生活,也彻底回归了往昔。
…
沈映梅并不习惯于沈映梅这个闺名,尤其是在嫁人之后。她是沈氏的女儿,嫁作于家的三少奶奶,名字落到纸上是于沈氏。因为自己没子女,她也没有享受过“妈”这个称呼,只被人称作“三妈”。
三妈于沈氏近来很焦虑,非常焦虑。
头一个焦虑的原因自然是孩子。于沈氏这一年的肚子仍然没有动静,她控制不住地将怀疑的眼神从自己身上移开,投向她的丈夫老三。虽然她并不能把怀疑宣之于口,但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了,就很难消失。
当然,于沈氏是一个善于思虑的人,她多年来一直在为此事寻找备用之法,目前最得力的应当就是她那位即将入赘的远方贤侄。于沈氏认为,到时候于曼颐生下的孩子继续姓于,虽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谁叫他们于家这代人丁不旺呢?
然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她这位博学而本分的大贤侄,已经半年没有给家里寄信了。
她很少公开谈及这一话题,毕竟上一次谈及的结果是于曼颐那句骇人的“自由恋爱”。于沈氏当时那样生气,很难说不是因为被于曼颐说破了她的忧虑——
毕竟,如果让于老爷知道了这一可能,她贤侄的学业势必会被迫中断,她自己在于家的境况也会更艰难。于家靠做地契发家而非慈善,于老爷资助她贤侄念书也不是出于善心,而是看准他是一块值得投资的土地,并以婚书为契,迫使他念成后将资助百倍的归还。
总而言之,在于沈氏此前的计算中,于曼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契约的签订。但眼下这种情况,又让于沈氏意识到,于曼颐仍是重要的。如果她的贤侄在留学的过程中被洋人的主义污染,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思,那她就得让于曼颐把夫家的心栓回来,打消他那些心思,然后老老实实地走进燃着红烛的洞房里。
使唤于曼颐也不是一件难事,毕竟她这些年来除了那次“自由恋爱”,从没忤逆过她的意思。尤其是她将她在祠堂里关过之后,她相较以前甚至更加的沉默文静,最大的动静不过是坐在靠墙的假山下发呆。于沈氏很欣赏于曼颐近来的样子,如果她能一直这样下去,她将她假意当做亲女儿也无不可。
这天于曼颐又在假山下发呆时,看见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三妈走了过来。
她冲她笑,于曼颐觉得惶恐,毕竟上次在绸缎庄她也笑,不过这次她似乎没有变脸的打算。于曼颐站起身,看到她后腰靠住假山的一处凸起,微微弯着腰,视线与她持平着说话。她努力辨认着她的嘴唇和语言,终于从那些支离破碎的假意问候中听出了她要的东西——
她说,于曼颐识字,她要于曼颐给表哥写越洋家书。
“我不知道说什么呀。”于曼颐很茫然。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三妈皱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说你每日为等他回来所做的事,说于家的长辈多么盼望他完成学业,说你好奇他在那边的生活。要是还不够……”
三妈皮笑肉不笑道:“我带你去他父母家中劳作,你也可写进信里,让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对,不能背弃。”
距离宋麒离开的那个秋天又过了半年,她独自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春日已经到了,可春光却丝毫照不进于家大院。于曼颐站在假山下面,头一次听着三妈对她推心置腹,却是教她对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诱亦有愧,全无半个爱字。
一番言传下来,三妈长舒了口气,问她:“你记住了么?”
于曼颐点点头,实则心中已经忆不起半分。这番对话一结束,她便被推搡着去了书房,三妈亲自给她研磨,盯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
这封信花去了于曼颐一整天,吃过晚饭后又被逼着写了半页的胡言乱语。三次删改之后,于曼颐终于接过三妈递来的一张盖满了邮戳的牛皮纸信封,除了表哥手写的汉字,还有若干鬼画符一般的洋文。
“账房先生说……”三妈这时的语气也不大确定,“这是他在国外的地址,你若是照着描画一个……”
于曼颐画工再好,恐怕也画不出鬼画符的洋文字母,她甚至分不出那些连笔的字符哪个是哪个。这三页家书报废在即,于曼颐倒是松了口气——她实在难以保证表哥看到那些句子时不会对她生出厌恶。
然而三妈在此事上比她有韧性得多。她又去询问了一番账房先生,而后拿了些零钱过来,和那封信一道递给了于曼颐。
“你去镇上的邮局,自然有人帮你填写。这钱是越洋信的邮费,你一道拿去,我明天帮你安排接送的马车。”
于曼颐觉得自己像个提线皮影,这一天连带明天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她真心想做。她将信和钱一起拿回房间,又借着烛光读了几遍,越读越觉得恶心,字里行间竟像是跪在地上献媚,求人垂怜。那话根本就不是她说的,是她三妈说的,又因为她根本已经忘了十六岁女孩儿的心境,措辞只显得矫揉造作——可那又确确实实是她于曼颐的笔迹,是她的书法。她学了一年的私塾,学的字没有派上任何用场,最终只用来写求人回心转意的家书,她明天还得把这一笔烂糟亲手送去镇上的邮局!
于曼颐忽然觉得十二分委屈,转身扑到床上,眼泪把枕巾烫得湿透。床旁挂了刚从洗衣房送回来的衣服,于曼颐余光看见一抹紫,再抬头,又是两只鸳鸯。她擦干净眼泪,一脚踢翻衣架,在那衣服上踩了又踩,而后一把丢到床下,再也不想穿了。
镇上是比乡间集市更远的地方。
于曼颐第二日起得比别人都早,她上次起得这么早还是去厨房归还宋麒用过的碗碟。马车天不亮就套好了,三妈把她送上车,殷切的目光看起来倒真像一位母亲。于曼颐则在怀里抱着装有家书、信封与钱的袋子,在清晨的薄雾中出发了。
或许这是唯一的好消息——她走了一条往日从未见过的道路,路旁则是往日从未见过的风景。她将马车帘子掀开,看着远处的农田上的大片清翠,比在假山下发呆时更深刻地意识到春日已经到来。路旁盛开着低矮的鹅黄色的花,远处有孩子们在放风筝。
于曼颐看着风筝,思绪和风筝一起飘远了。
拉车的马老了,在路上走走停停,于曼颐和车夫到的时候邮局已经午休,寄信的业务只能等到下午办理。车夫也乏了,将马车栓好便去路旁的阴影处打盹,只留于曼颐睁大眼睛坐在车上,掀开车帘一角,仔细地观察这条比乡里最大的集市还要大、还要繁华、还要热闹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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