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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猎鹿王得鹿角(第1页)

“轰!”体长近丈的鹿王被猛然砸在地上,灰雾内的土地坚实无比,没有任何变化,这一击只扰乱无数雾气流动。

“哟……”鹿王嘶鸣,声音要比小鹿和母鹿的都粗糙许多。

它扭着身子调整脚步想要从地上站起,陈墨两手却紧紧抓着它那对鹿角,不依不饶的将其再次甩起砸落至地面。

这次脱胎换骨结束,他的气力要比这鹿王强上许多。

原本自己承受不住对方的力量,现在变成对方承受不住自己的力量!

攻守之势,为之逆转。

“嘤……”鹿王呜咽,哪怕脖子已经被扭了两三圈,可它仍没有死,甚至还能很顺利的发声。

它的肉身此时开始溶解,但并不是溃败,而是分化出无数触手。

每一根触手像是一支坚实厚重锁链,欲要将陈墨彻底缠绕。

其余三只原本在一旁观望的梅花诡鹿,此时也纷纷冲了上来,欲要对陈墨展开围攻。

他身形一转,双手发力,顺势将那鹿王甩飞出去。

紧接着全速爆发,不过呼吸间连续三次折返,三头想要围上来的梅花诡鹿,眨眼间便被他的内气震成一团碎肉。

陈墨早就料到自己可能陷入围攻,所以提前留下部分内气储备,用来迅速解决其他三头较弱的诡鹿。

至于鹿王,他并没有动用内气,是因为就算用内气也未必能迅速将其解决。

届时自己杀了鹿王,其他诡鹿反应过来必然会四散逃离,而自己若一一追寻,耗费太多时间不说,也未必都能追上。

所以只有找机会先解决其他较弱的诡鹿,最后再对付鹿王,才能让这次进入灰雾收益最大。

那鹿王见自己同伴全部被杀,眼中闪过一丝惊恐,四蹄下分化出无数触须,好似千足虫般想要奔逃。

陈墨哪会给它机会,纵身一跃坐上鹿背,一个下肘直砸鹿王脊背。

随后便是如同雨点般的拳头,不停落在鹿王身上

想要奔逃的鹿王,还没来得及迈腿,就再度被陈墨捶倒,它浑身上下分化出无数条触手想要阻挡陈墨的拳头。

更试图同化陈墨的肉身,将它化为自身一部分。

然而陈墨体内气血之力犹如江河奔腾,丝毫不受它所影响。

数百拳下来,鹿王已经和先前的数只梅花诡鹿一样,变成一摊还在不断蠕动的肉糜。

陈墨这才算松了口气,他现实力虽远胜着鹿王许多,可将对方杀死,却也不是一件轻巧活。

<divclass='gad2'>  更别提还杀死了其他几头诡鹿,体内气血消耗倒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内气一点没剩。

得亏这鹿王跑得慢,不然真让它走脱了,下次再想杀它可就难了。

鹿王血肉蠕动,却并没有像其他诡鹿一样汇聚成一块活肉。

所有血肉最终全部汇聚两只鹿角上,原本看起来就已是坚锐无比的鹿角,如今更沾染些许金玉光泽。

鹿王的两只鹿角并不小,每一只单看长度都要超过一尺,主干上更是横七竖八分化出许多小杈。

最为关键的是这一对鹿角极重,每一只看似不过尺长,拿在手中竟要有一二十斤之重。

看来这诡鹿王确实不凡,虽没有凝聚活肉,但凝聚出的这对鹿角,其效果恐怕要比活肉更胜三分。

陈墨取出一条包裹皮,裹住鹿角,再屏住鼻息收起其他三块活肉,以及自己刚刚放在一旁的长枪,这才轻轻敲响自己胸前的锣鼓。

他虽不确定自己进入灰雾,具体经历多长时间,但绝对没有超过两个时辰。

因为自己所处的那块区域即使被巡视的较少,可在两个时辰后换班时,也必然会有人走过一遍。

到时候敲响铜锣,无论自己想不想,身旁灰雾都会被驱散。

而现在是自己敲响锣鼓,所以他能确定自己在灰雾中一定没待够两个时辰。

随着眼前灰雾逐渐散去,陈墨带着这次所有的收获,悄然回到自己的营房内。

傅司珩江南  趁校花家里穷,忽悠她当女朋友  从黑袍开始当海王  一人之下:海陆空最强生物  美食博主在古代发家致富  全民:神级天赋的我,掌控虫族!  从衡山名宿开始笑傲武侠  穿越时空的青铜门  斗破,但是女主剧本  开局港综:我师兄是凌凌漆  开局忽悠燃烧军团:为我征战诸天  特种兵:镇守边境十年,归来时家道中落  我真不会辅助  开局替补一球成名  贵妃千娇百媚  仙魔同修  刃牙:从最强生物开始  萝变:从虐杀原形开始的日常  原神:都市岩王  我是电竞少爷,真不是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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