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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再见勋贵子弟4k24(第1页)

三天后,阳光晴朗,碧空无云,空气中弥漫着正在消融的雪气,令人手脚发冷,不想出门。但春天的气息却已经来了,椿树的新芽撞开枝稍的积雪,如浪花般绽放,湿润的泥土不时有种子破壳的噼啪声,而此前被白茫茫覆盖的山野,也开始陆续出现狐狸与野兔的身影。

洛水已开始解冻了,这导致白色的雾气笼罩河面,人甚至难以分清,灰黄的芦苇上,哪里是冰雾,哪里是白色的鹭鸟。这时,数匹马犹如离弦之箭,从河道旁疾驰而过。石超一马当先,刘羡紧随其后,而在后面的,就是石超的侍卫们了,他们或背着弓,或提着箭囊,还有满满当当的生活用品,其中甚至还有炊饭用的釜与甑。

一行人沿着洛水河堤,马不停蹄地向南方疾驰,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在伊洛之南的万安山。

万安山不只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山原的统称,它绵延近十里,与中岳嵩山遥遥相对。因其沟壑深险、巍峨壮观,素来为洛阳南部的天然屏障。与一般山峰不同的是,万安山石怪林密,果木尤多,又有清泉流响,曲径通幽,故而又被世人称之为石林山、清泉山。

刘羡还是第一次来万安山,在接连渡过洛水、伊水,距离万安山还有十余里时,他就能远远看见万安山巍峨的弧线。那是一道银白的反射着绚烂色彩的弧线,积雪与水汽在天空中映照出一道彩练,闪烁着斑斑点点的耀斑,从而将天与地分明的划开。而靠近后,就可以看到峻极连天的峰峦,有的挺拔直立,犹如刀削斧劈一般,有的则像斜生的笋尖,可攀岩而上,而泥土上,数不清的梨木樱木迎光飞盖,蔚然成林,好似尊奉神灵旨意一般秀美。

好美的锦绣风光!刘羡心旷神怡的同时,不禁在心中感慨,难怪白鹿会降生在这里。

二十里的路程说长也长,说快也快,对两个纵马的少年来说,其实也就是一口气的事情。在靠近目的地后,石超的速度开始慢下来。

“辟疾。”见到一处水潭,石超喝住马,在水潭前停留下来,水潭上也冒着袅袅白气。“下马吧,我们已经到地方了。”

“在哪儿?”刘羡的前额焕发着青春的光彩,他稍微擦拭了一下,而后翻身下马,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处于三座山峦的中间的一块平地,除了水潭外,周围全是青草与灌木,只有一条大约两尺宽的土路,在其中蜿蜿蜒蜒,一直分叉延伸到包围着平地的山峰上。刘羡的第一感想是泥土很湿,人际荒凉,并不知道该在哪里落脚。

石超放任坐骑在水潭前喝水,又令随从们开始拆卸行李,而后到刘羡面前,甩着马鞭为他带路。原来,沿着左面的山坡往上走,仅百余步,就会峰回路转,看到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山洞很大,岩面平整,足可以容纳数十人,其中更有泉水流出,这才在山脚形成水潭,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野居佳所了。

山洞中还留有石崇等人上次游猎时留下的火堆。石超在上面点了火,扔了几块木炭进去,等火稍微旺起来,他就脱下身上沾了露水的披风,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烘烤。石超对刘羡笑道:“看来我们来得最早,他们都还没到哩。”

早到是一种胜利,刘羡笑道:“就怕来得最早,射的最少。我第一次来这打猎,可别给你丢人了。”

“哪里的事?有我在呢!”石超满不在乎,或者说是成竹在胸,“我三岁时,我阿母就给我请了一个天师道的道士给我摸骨,说我这一生富贵马上取,无往而不利。打猎嘛!你听我的就行!”

“那就借你吉言了。”

正说话间,山洞外传来人声与马匹嘶鸣声,显然是有人赶来了。随着洞口处出现一个身影,声音大剌剌地传了进来:“石溪奴,你这地方可难找,我请了个向导,结果还多绕了我两个圈子,差点跑到嵩山去。”

刘羡定睛看去,来者是一个约比他大两三岁的少年,身长六尺,胸宽体阔。虽然年纪轻轻,但肉眼可见,他以后将是一个魁梧的大汉。

石超先是小声告诉刘羡:“这是博陵郡公家的王虎头,练过剑和枪,很有力气呢!”

然后又迎上去,锤着那人的胸口说道:“少说胡话,你能跑去嵩山,我还能跑去泰山!”

原来是王胄,他是原博陵郡公王沈之孙,也是现博陵郡公王浚之子。刘羡还记得几年前,就是他开头叫自己亡国公的。

时隔多年再见,王胄确实如石超所说,似乎全然不记得之前的事了。石超向王胄介绍刘羡时,王胄上下打量刘羡,像是第一次认识他般。而听说刘羡会剑术后,他双眼一亮,笑道:“你也会剑术?师从哪一门啊?”

刘羡笑答说:“师从小阮公,也就强身健体而已。”

王胄很是自来熟,刘羡也就是普通的寒暄,谁料听到有相同的爱好后,王胄立马就接过话茬,毫无拘束地坐在刘羡旁边,信口讲起了一堆自己的练剑心得。连讲了一刻钟,刘羡连话都插不进去。

讲到高兴时,王胄还把自己的配剑拔出剑鞘,亮在火光前,问刘羡道:“我听说小阮公是藏剑的名家,你作为他的弟子,能看出这是什么剑吗?”

刘羡接过剑,感觉手中一沉,比想象中的要重一些。他定睛上下打量,发现这把剑长三尺四寸,剑锋如洗,寒气逼人,确实是难得的好剑,而剑柄上铭刻有几个很小的字。仔细看,发现剑柄两面各有四个字,分别是:“江海靖平”和“马革裹尸”。

刘羡把剑还回去,摇头笑道:“认不出来。”

王胄哈哈一笑,自得道:“这是前朝名将马援的配剑,当年随他南征北战,讨平多次叛乱。在董卓乱汉时,这剑已传到前将军马腾手里。后来马超凉州作乱,马腾在邺城被杀,魏武帝曹操就把这柄剑送给假子何晏,再后来宣皇帝发动高平陵之变,夷灭何晏三族,这柄剑就为我阿翁所得,现在又传给了我。”

一柄剑,竟见证了这么多的生死与兴衰,刘羡听得悠然神往,以此为契机,他不自觉地和王胄攀谈起历史与见闻起来。论起对历史的了解,在同龄人中刘羡可谓翘楚,不多久,王胄也对刘羡心悦诚服,两名少年很快就进入到无话不谈的地步。等到石超喊两人用午膳的时候,刘羡才恍然发觉,山洞中已坐满了人了。

所谓的午膳,其实就是现做的肉羹。由于在荒郊野外,大家也不用讲什么礼仪,拿着碗舀了肉羹后,就或坐或站,毫无次序地开始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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