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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野马(第1页)

宋清朔站在静雅阁楼顶,俯看着并肩走出殿门的两人。

姜淮手里牵着那匹枣红马,她的背影依旧挺拔,恍惚间,似乎还是曾经她外出执行任务,他站在楼顶远远相送。

可是如今,黑色劲装变成了扶光色襦裙,高束的长发披在肩上,脑后梳了精致的发髻,配以银制发饰,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而她身侧,有一男子执她之手。他的弦月,只存在于他的回忆里。

从楼顶下来,宋清朔走入静雅阁中,这里的一切自姜淮走后一直都未曾变过。最初让姜淮住进静雅阁,无非也是因为此处地势高又僻静,她是暗卫,来去也方便些。

她第一次看见静雅阁这个名字,便有些没好气地说:“将军,你看我,像是和‘静雅’两字搭边的人吗?”

宋清朔那是笑着说:“那阿淮改一个吧,你想叫什么便叫什么。”

姜淮则摇了摇头:“我是最不会取名的。罢了,就叫这个吧。也好让我静静心,去去身上的戾气。”

她生活简单,房中陈设也是简单的,拢共也不过一个柜子,一张床榻,一张案桌,一把椅子,墙上挂着的几幅画,勉强算是装饰了。而房中的长剑短刀,还有那些暗器,自主人走后许久未被动过,都失了光泽。

他记得,姜淮最喜使用的武器是弓箭,然后便是长剑,一手星月交辉三十六式剑法舞的极好。只是她不常用,毕竟暗卫,要的是快准狠,而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剑法。更多的时候,她也不过是用剑法与宋清朔切磋武艺。

她并不喜欢暗器,总说那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她跟随苏微澜多年,苏家家风正直,做事讲究个光明磊落,自是不屑使用暗器的。

但是来到宋清朔身边后,他曾说过:“你一剑将人刺死固然简单,但每把刀的刀刃都会有细微区别,若是有心之人细细查去,根据刀伤便可知是你所为。我的暗卫,不只是要会杀人,更要杀人于无形,不留一点痕迹,不能让任何人,包括我看出,是你所为。”

于是,她学会了使用暗器,更学会了制毒用毒。他一步一步,把她打造成自己最满意的模样,然后又亲手把她,送入大梁皇帝的后宫。

傍晚时分,李庭言和姜淮打猎归来,宋清朔看着两人十指相扣的手,心里有些莫名的苦涩。

临离开前,李庭言轻声对他说:“明早进宫一趟,朕有事与你相商。”

深夜,李庭言并未宿在关雎宫,今日是杨雪宁生辰,他也该去一趟表示表示。

姜淮独自坐在殿内,她想到小红,这匹她煞费苦心从漠北人手里抢回来的汗血宝马,原以为它会和自己一起,在雁门关外的大漠中驰骋。

可如今,它性子极烈,除她外旁人靠近不得,便是宋清朔也束手无策。只能将它安置在马厩中,每日好吃好喝的待着,但是哪还有昔日汗血宝马的威风。

遇到这匹马,是她去雁门关的第一个秋天,秋风萧瑟,在大漠之地,更显荒凉。

新帝年少登基,太后把持朝政,对宋清朔百般盯防,戍边的军费,拨了连约定的五成都没有。

宋清朔爱兵如子,自是不愿委屈了麾下的将士们,便只能苦了自己。那点子私房钱,都拿来给军士们发军饷,添置军备了。是以冬天连炭火、御寒的衣物都没多少。

姜淮也没其他法子,好在她还有一身好箭术,如今快入冬了,皮毛紧俏,沙漠里的沙狐皮、狼皮、骆驼皮什么的,都能卖个好价钱。

因此,她无需出任务的时候,都会去草原荒漠中打猎。猎得皮毛,既可以给宋清朔做御寒的外衫毛毯,余下的还能去集市上卖了,换些钱添置炭火。

这一日,她在荒漠里跑了许久,都没有发现一匹狼的踪影,只猎得了几只兔子和一只沙狐。

正准备悻悻而归时,忽看见在不远处的狄支河畔,有匹汗血宝马正在喝水,那马的身形比乌雅马都高了不少,通身枣红色皮毛,在日光的照耀下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这可是好东西啊。”她自言自语道,“若是给将军带回去,他定会喜欢。”

她立刻纵马前去,给那汗血宝马套上缰绳。却不料,那马是个烈性子,套上缰绳后仰天嘶吼,四只蹄子不断的朝姜淮踢去。

谢邀,成婚三年,还未亲嘴儿!  云幻陆地  我,真的只想在魔法世界摸鱼啊  高达seed之东方启明  快穿:主神驾到通通闪开  万界召唤之最强神朝  我本凡人,娶了仙界圣女  穿书七零嫁给男主他叔  霁月光风里  修仙:我的双手能解析复制万物!  为了永生的我封心锁爱  我,将带头干掉至高神明!  仙都首席凡尘仙婿  武侠:丫鬟黄蓉,七侠镇杀  拥有全能型天赋,我却只想谈恋爱  祖传玉佩竟是空间,逃荒不慌  分手后,顾少用联姻娶她回家独宠  爹,我们这么稳,是不是搞点事  千户  老婆失忆,陆总开始甜甜追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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